@家长朋友们,罗湖区2025年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来啦!!!网上申请时间:6月13日-6月20日,详见正文
罗湖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家长可在网上或手机端填报学位申请信息,并将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学校在申请系统对材料进行初审。以特殊住房类型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进行现场验核。
就读罗湖区小学六年级,父母(监护人)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4.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2.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2.儿童出生证明、申请儿童及父母(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2025年4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且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等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上述优待对象在网上申请时应勾选相应类别,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申请学位开始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罗湖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申请儿童及其父母(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2.自购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4.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证明,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使用《购房合同》申请学位不予积分。
5.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包含付款凭证);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④商务公寓须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提供无房证明)。
6.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及儿童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7.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住房为所在单位所有或所在单位具有合法使用权,且父母及儿童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类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提供相应证明,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及儿童应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政府公租房合同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9.租住合法产权住宅的,须提供初始发证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前(含当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5年9月30日(含)。
10.租住特殊房产(无合法产权),使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的,须在该住房实际居住,并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不予积分: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4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需上传纸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查询单》下载打印办法见段后提示)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11.在罗湖区临时(不满1年)购房、租房,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12.实际居住是申请地段学校的重要条件,请适龄儿童家长及时申报登记网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请儿童父母在学区居住时间,以及是否连续、实际居住将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验。受理申请后,学校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实行“三位一体”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非深圳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打印办法: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个人业务→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扫码登录后,勾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进行查询和打印。深圳户籍市民居住信息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比对验核,请深户家长及时到社区完善居住信息登记。
(1)大学区:01学区、02学区、04学区、11学区、12学区、13学区为大学区(详见地段示意图)。
01学区由罗湖未来学校初中部、教科院附属学校初中部、罗湖未来教育集团罗湖实验学校(原笋岗中学)初中部、梅园实验学校初中部组成。
02学区由翠园教育集团松泉实验学校初中部、翠园东晓教育集团翠园东晓创新学校初中部组成。
04学区由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附属布心中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礼文学校初中部组成。
11学区由滨河实验中学、南方科技大学附属罗湖中学、螺岭湖贝学校(筹办名,借址水田二街28号办学)组成。
注:翠园实验学校初中分两部分:①原翠园初级中学招生地段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可填报翠园初级中学和翠园实验学校2个学校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②属于翠园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的凤凰路以南、清平路以东,深南东路以北区域为翠园实验学校初中招生范围(即地段示意图13A),但不属于翠园初级中学招生范围。
①深圳中学初中部是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只受理地段内A、B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申请翠园教育集团东湖中学。
②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是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共享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附属布心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附属布心中学志愿。
③罗湖外语初中学校共享罗外教育集团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罗外教育集团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志愿。
④桂园中学共享桂园教育集团红桂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桂园教育集团红桂中学志愿。
⑤罗外教育集团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共享南方科技大学附属罗湖中学(原罗湖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南方科技大学附属罗湖中学志愿。
3.单校划片学校和多校划片学校,均根据本学区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学位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录满即止,超出学区内总招生计划的将调剂录取至其他学校。
5.2025年秋季,龙园外语实验学校初中部、鹏兴实验学校初中部开始招收公办初一学生,两所学校过渡期招生范围参照往年不变。家长可在提前批选报,类别积分达到全区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将在公办学校录取阶段,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依次录取。没有被录取的,进入下一批次志愿进行录取。
全区所有公办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三年内不可重复申请(相同父母或监护人的多个子女不受影响)。
1.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需录入25位房屋编码、选择正确的房屋地址,申请成功后,该住房即被锁定,三年后系统自动解锁(住房锁定状态可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罗湖区学区房查询”栏目查询,或在“罗湖教育”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学区房查询”栏目查询)。
2.申请人的住房如被锁定,罗湖户籍申请儿童父母无其他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实际居住的,可在地段学校申请,列为“E类”,视全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可参加第三阶段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3.如果系统中没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请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和房屋编码到地段学校(或区教育局一楼)服务窗口登记,经区教育局核实并增补该房屋信息后,再进行申请。
4.民办学校不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被民办学校录取并建立学籍后,系统将自动解除对该房屋的锁定。
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录取办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录取时,视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总数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公办学校录满后,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学位。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类别。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1)基础分: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2)月积分: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时间、社保缴费月数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
深圳户籍儿童:①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②学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自购、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深圳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当前仍在正常缴费),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缴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连续缴费时长以社保部门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3)加分:①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②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③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另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或双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加2分;父母双方同时在深圳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满一年且仍在正常缴费,加2分。④非深户籍父母双方有效居住证持证时间和双方社保连续缴费时间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⑤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且父母双方同时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并同时连续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加1分。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①类别相同,户籍优先。按学区户籍-罗湖户籍-深户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父母(监护人)购房优先。按父母自购房(住宅类商品房-特殊房产)-祖辈房(住宅类商品房-特殊房产)-租房(红本)-租住特殊房产顺序。③住房类别相同,居住时间优先;④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或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学位申请”栏目,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1.填报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自愿填报1个学校志愿;②第一批,填报地段公办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③第二批,填报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必须加填3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2.非罗湖区小学毕业生申请我区初一学位(6月13日-6月16日资格审核)。
②本市外区户籍,父母(监护人)在学区购房或租房(有租赁凭证、无住宅类房产),且实际居住满一年。
符合我区初一申请条件的非本区小学毕业生,请于6月13日-6月16日,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非罗湖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核”栏,填报申请信息,并将身份证、户籍证明、居住证、住房证明以及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六年级在读证明(如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拍照上传至系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家长可登录资格审核系统查询),于6月20日前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填报完整申请信息。
④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不满一年或学区租房实际居住,符合条件的参加第三阶段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3.填报住址。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输入25位房屋编码即可选择房屋地址,非地段房屋无法在学位申请系统申请,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
4.填报申请信息和拍照上传证件材料。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资格审核)。
1.网上审核。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学校将进行网上初审。
2.预约验证。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居住信息登记等)的,请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批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核。
①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填报提前批志愿的申请儿童由第一批第一志愿公办学校初审。
学校初审后,招生系统将申请信息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就读资格比对验核。如果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申请结果复核和补充申请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后的信息将再次送平台验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
1.第一阶段(7月下旬)。提前批录取:填报了提前批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在此阶段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类别/积分高低进行录取。此阶段录取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2.第二阶段(7月下旬开始)。第一批录取:申请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提前批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进入第一批按志愿进行电脑排位。第二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申请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家长填报志愿时注意选择适合自己的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8月上旬)。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并在民办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预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时间及程序,请留意“罗湖教育应用网”或“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学位申请”栏公告。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政府按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
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录取学校将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录取通知(请家长确保所填手机号准确无误并能正常接收信息),申请人可在申请系统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并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统筹招生录取结果由学校另行公布。
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或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学位申请”栏目,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1.填报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自愿填报1个学校志愿;②第一批,填报地段公办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③第二批,填报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必须加填3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2.非罗湖区小学毕业生申请我区初一学位(6月13日-6月16日资格审核)。
②本市外区户籍,父母(监护人)在学区购房或租房(有租赁凭证、无住宅类房产),且实际居住满一年。
符合我区初一申请条件的非本区小学毕业生,请于6月13日-6月16日,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非罗湖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核”栏,填报申请信息,并将身份证、户籍证明、居住证、住房证明以及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六年级在读证明(如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拍照上传至系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家长可登录资格审核系统查询),于6月20日前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填报完整申请信息。
④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不满一年或学区租房实际居住,符合条件的参加第三阶段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3.填报住址。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输入25位房屋编码即可选择房屋地址,非地段房屋无法在学位申请系统申请,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
4.填报申请信息和拍照上传证件材料。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资格审核)。
1.网上审核。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学校将进行网上初审。
2.预约验证。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居住信息登记等)的,请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批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核。
①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填报提前批志愿的申请儿童由第一批第一志愿公办学校初审。
学校初审后,招生系统将申请信息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就读资格比对验核。如果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申请结果复核和补充申请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后的信息将再次送平台验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
1.第一阶段(7月下旬)。提前批录取:填报了提前批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在此阶段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类别/积分高低进行录取。此阶段录取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2.第二阶段(7月下旬开始)。第一批录取:申请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提前批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进入第一批按志愿进行电脑排位。第二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申请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家长填报志愿时注意选择适合自己的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8月上旬)。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并在民办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预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时间及程序,请留意“罗湖教育应用网”或“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学位申请”栏公告。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政府按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
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录取学校将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录取通知(请家长确保所填手机号准确无误并能正常接收信息),申请人可在申请系统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并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统筹招生录取结果由学校另行公布。
温馨提示: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影响积分排位,请家长尽量避开前两天的申请高峰,以免造成网络塞车。
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递交《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申诉表》寻求解释和帮助(申诉表可到各学校招生部门和教育局领取或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服务”-“学位申请”栏目下载)。
福田区2025年秋季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学位申请指南(申请方式+报名时间+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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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朋友们,罗湖区2025年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来啦!!!网上申请时间:6月13日-6月20日,详见正文
罗湖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家长可在网上或手机端填报学位申请信息,并将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学校在申请系统对材料进行初审。以特殊住房类型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进行现场验核。
就读罗湖区小学六年级,父母(监护人)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4.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2.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2.儿童出生证明、申请儿童及父母(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2025年4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且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等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上述优待对象在网上申请时应勾选相应类别,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申请学位开始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罗湖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1.申请儿童及其父母(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2.自购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视为住宅类商品房。3.申请学位的自有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应拥有≥51%的产权。
4.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证明,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使用《购房合同》申请学位不予积分。
5.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包含付款凭证);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④商务公寓须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提供无房证明)。
6.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及儿童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7.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住房为所在单位所有或所在单位具有合法使用权,且父母及儿童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类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提供相应证明,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及儿童应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政府公租房合同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9.租住合法产权住宅的,须提供初始发证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前(含当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5年9月30日(含)。
10.租住特殊房产(无合法产权),使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的,须在该住房实际居住,并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不予积分: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4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需上传纸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查询单》下载打印办法见段后提示)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11.在罗湖区临时(不满1年)购房、租房,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12.实际居住是申请地段学校的重要条件,请适龄儿童家长及时申报登记网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请儿童父母在学区居住时间,以及是否连续、实际居住将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验。受理申请后,学校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实行“三位一体”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非深圳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打印办法: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个人业务→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扫码登录后,勾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进行查询和打印。深圳户籍市民居住信息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比对验核,请深户家长及时到社区完善居住信息登记。
01学区、02学区、04学区、11学区、12学区、13学区为大学区(详见地段示意图)。
04学区由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附属布心中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礼文学校初中部组成。
11学区由滨河实验中学、南方科技大学附属罗湖中学、螺岭湖贝学校(筹办名,借址水田二街28号办学)组成。
翠园实验学校初中分两部分:①原翠园初级中学招生地段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可填报翠园初级中学和翠园实验学校2个学校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②属于翠园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的凤凰路以南、清平路以东,深南东路以北区域为翠园实验学校初中招生范围(即地段示意图13A),但不属于翠园初级中学招生范围。
下列学校地段申请学生需按要求填报申请志愿和共享志愿。①深圳中学初中部是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只受理地段内A、B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申请翠园教育集团东湖中学。
②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是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共享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附属布心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附属布心中学志愿。③罗湖外语初中学校共享罗外教育集团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罗外教育集团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志愿。
④桂园中学共享桂园教育集团红桂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桂园教育集团红桂中学志愿。
⑤罗外教育集团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共享南方科技大学附属罗湖中学(原罗湖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南方科技大学附属罗湖中学志愿。
3.单校划片学校和多校划片学校,均根据本学区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学位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录满即止,超出学区内总招生计划的将调剂录取至其他学校。
5.2025年秋季,龙园外语实验学校初中部、鹏兴实验学校初中部开始招收公办初一学生,两所学校过渡期招生范围参照往年不变。家长可在提前批选报,类别积分达到全区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将在公办学校录取阶段,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依次录取。没有被录取的,进入下一批次志愿进行录取。
全区所有公办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三年内不可重复申请(相同父母或监护人的多个子女不受影响)。
1.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需录入25位房屋编码、选择正确的房屋地址,申请成功后,该住房即被锁定,三年后系统自动解锁(住房锁定状态可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罗湖区学区房查询”栏目查询,或在“罗湖教育”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学区房查询”栏目查询)。2.申请人的住房如被锁定,罗湖户籍申请儿童父母无其他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实际居住的,可在地段学校申请,列为“E类”,视全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可参加第三阶段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3.如果系统中没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请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和房屋编码到地段学校(或区教育局一楼)服务窗口登记,经区教育局核实并增补该房屋信息后,再进行申请。
4.民办学校不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被民办学校录取并建立学籍后,系统将自动解除对该房屋的锁定。
录取办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录取时,视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总数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
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学位。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1.类别。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时间、社保缴费月数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深圳户籍儿童:①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②学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自购、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深圳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当前仍在正常缴费),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缴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连续缴费时长以社保部门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①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②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③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另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或双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加2分;父母双方同时在深圳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满一年且仍在正常缴费,加2分。④非深户籍父母双方有效居住证持证时间和双方社保连续缴费时间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⑤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且父母双方同时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并同时连续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加1分。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①类别相同,户籍优先。按学区户籍-罗湖户籍-深户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父母(监护人)购房优先。按父母自购房(住宅类商品房-特殊房产)-祖辈房(住宅类商品房-特殊房产)-租房(红本)-租住特殊房产顺序。③住房类别相同,居住时间优先;④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或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学位申请”栏目,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可自愿填报1个学校志愿;②第一批,填报地段公办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
填报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必须加填3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2.非罗湖区小学毕业生申请我区初一学位(6月13日-6月16日资格审核)。非罗湖区小学毕业生,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就读我区初一:
①罗湖户籍,父母(监护人)在学区购房或租房且实际居住。②本市外区户籍,父母(监护人)在学区购房或租房(有租赁凭证、无住宅类房产),且实际居住满一年。
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非罗湖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核”栏,填报申请信息,并将身份证、户籍证明、居住证、住房证明以及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六年级在读证明(如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拍照上传至系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家长可登录资格审核系统查询),于
④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不满一年或学区租房实际居住,符合条件的参加第三阶段民办学校统筹招生。3.填报住址。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输入25位房屋编码即可选择房屋地址,非地段房屋无法在学位申请系统申请,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4.填报申请信息和拍照上传证件材料。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资格审核)。
1.网上审核。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学校将进行网上初审。
2.预约验证。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居住信息登记等)的,请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批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核。
①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填报提前批志愿的申请儿童由第一批第一志愿公办学校初审。
学校初审后,招生系统将申请信息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就读资格比对验核。如果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申请结果复核和补充申请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后的信息将再次送平台验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类别/积分高低进行录取。此阶段录取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资格。2.第二阶段(7月下旬开始)。
申请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提前批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进入第一批按志愿进行电脑排位。
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申请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家长填报志愿时注意选择适合自己的民办学校。3.第三阶段(8月上旬)。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并在民办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预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时间及程序,请留意“罗湖教育应用网”或“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学位申请”栏公告。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政府按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
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录取学校将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录取通知(请家长确保所填手机号准确无误并能正常接收信息),申请人可在申请系统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并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统筹招生录取结果由学校另行公布。
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或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学位申请”栏目,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可自愿填报1个学校志愿;②第一批,填报地段公办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
填报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必须加填3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2.非罗湖区小学毕业生申请我区初一学位(6月13日-6月16日资格审核)。非罗湖区小学毕业生,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就读我区初一:
①罗湖户籍,父母(监护人)在学区购房或租房且实际居住。②本市外区户籍,父母(监护人)在学区购房或租房(有租赁凭证、无住宅类房产),且实际居住满一年。
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非罗湖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核”栏,填报申请信息,并将身份证、户籍证明、居住证、住房证明以及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六年级在读证明(如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拍照上传至系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家长可登录资格审核系统查询),于
④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不满一年或学区租房实际居住,符合条件的参加第三阶段民办学校统筹招生。3.填报住址。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输入25位房屋编码即可选择房屋地址,非地段房屋无法在学位申请系统申请,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4.填报申请信息和拍照上传证件材料。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资格审核)。
1.网上审核。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学校将进行网上初审。
2.预约验证。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居住信息登记等)的,请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批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核。
①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填报提前批志愿的申请儿童由第一批第一志愿公办学校初审。
学校初审后,招生系统将申请信息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就读资格比对验核。如果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申请结果复核和补充申请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后的信息将再次送平台验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类别/积分高低进行录取。此阶段录取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资格。2.第二阶段(7月下旬开始)。
申请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提前批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进入第一批按志愿进行电脑排位。
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申请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家长填报志愿时注意选择适合自己的民办学校。3.第三阶段(8月上旬)。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并在民办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预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时间及程序,请留意“罗湖教育应用网”或“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学位申请”栏公告。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政府按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
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录取学校将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录取通知(请家长确保所填手机号准确无误并能正常接收信息),申请人可在申请系统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并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统筹招生录取结果由学校另行公布。
温馨提示: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影响积分排位,请家长尽量避开前两天的申请高峰,以免造成网络塞车。
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递交《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申诉表》寻求解释和帮助(申诉表可到各学校招生部门和教育局领取或登录